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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盛世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

共4项保障

  • Product_7 生存保险金 1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的10%(祝寿金领取前);3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的30%(祝寿金领取后) [详细条款]
    1.自本合同的第3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不含当日),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2.自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 祝寿金 1795930元 [详细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年交保险费与本合同的交费年期数的乘积给付祝寿金。
      如果您选择的是趸交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趸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如果您选择的是分期支付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已交保险费*1.2 [详细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
      (1)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18周岁,且在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120%。
      (2)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18周岁,或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18周岁且在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的乘积;

  • Product_7 分红 [详细条款]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将进行红利分配。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增额红利方式指的是增加本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红利应分日是保险单周年日,而红利的实际分配日将可能因年度会计核算、审计或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监管的要求而迟于保险单周年日。
      我们将每年至少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将在本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
      终了红利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发放:
      1.体恤金红利
      被保险人身故后,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体恤金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2.特别红利
      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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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28至65岁

保障利益

太平盛世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生存保险金 1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的10%(祝寿金领取前);3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的30%(祝寿金领取后)
1.自本合同的第3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不含当日),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2.自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祝寿金 1795930元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年交保险费与本合同的交费年期数的乘积给付祝寿金。
  如果您选择的是趸交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趸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如果您选择的是分期支付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身故保险金 已交保险费*1.2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
  (1)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18周岁,且在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120%。
  (2)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18周岁,或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18周岁且在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的乘积;

分红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将进行红利分配。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增额红利方式指的是增加本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红利应分日是保险单周年日,而红利的实际分配日将可能因年度会计核算、审计或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监管的要求而迟于保险单周年日。
  我们将每年至少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将在本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
  终了红利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发放:
  1.体恤金红利
  被保险人身故后,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体恤金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2.特别红利
  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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