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东方红·满堂红(尊享版)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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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洋人寿
- 投保年龄: 16至57岁
保障利益
太平洋东方红·满堂红(尊享版)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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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特别奖励金 | (奖励金)100000.0*0.6;(祝福金)100000.0*0.2;(祝寿金)1986491.8999999999068677425384521484375;(养老金)25000元 | 特别奖励金 在本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一次特别奖励金。 祝福金 自本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第三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对于投保年龄为57周岁的,按下一款约定给付养老金,不再给付祝福金。 养老金 自被保险人60周岁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一次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首期养老金于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祝寿金 如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一次祝寿金。 祝寿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祝寿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祝寿金领取年龄可以为被保险人60、65或70周岁,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其中一个,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祝寿金领取年龄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现金价值 |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105%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②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后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