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大盈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合众人寿
- 投保年龄: 28天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合众大盈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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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生存保险金 | 10万元*缴费年限*0.01 |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合同生效满三年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交费期限×3%给付生存保险金。自 本主合同生效满四年的保单周年日开始(含),至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的保单周年日止(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 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交费期限×1%给付生存保险金。 |
交费期满奖励保险金 | 1万元 | 若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交费期限×1%给付交费期满奖励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100万元 |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合同满期时有效保险金额×交费期限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交费年数*1.05 |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身故时有效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时交费年度数是指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在的保单年度数与保险单上约 定的交费期限的较小值。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交费年数*4.05 | 自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 期间(见释义7.5)因交通事故(见释义 7.6)遭受意外伤害(见释义 7.7), 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 们将在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本主合同身故时有效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300%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合 同终止。 身故时交费年度数是指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在的保单年度数与保险单上约定的交费期限的较小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