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富安泰终身寿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28天至55岁
保障利益
太平财富安泰终身寿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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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 18 周岁且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5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下列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标准体6年交保险费+附加财富安泰重疾合同7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8或交费年期数9(以较小者为准)。 上述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标准体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上述附加财富安泰重疾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标准体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附加财富安泰重疾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二、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 18 周岁且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 18 周岁且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我们只给付本合同及附加财富安泰重疾合同责任中约定的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其中一项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 在给付身故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七条“红利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