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栏已满,您可以删除一些产品再添加哦!
保险产品对比(1/3)关闭

华夏红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

共9项保障

  • Product_7 满期保险金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按本合同期满时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Product_7 满期保险金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按本合同期满时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Product_7 满期保险金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按本合同期满时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详细条款]
    一、若被保险人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向您返还已交保险费的105%,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05%;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四、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详细条款]
    一、若被保险人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向您返还已交保险费的105%,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05%;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四、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详细条款]
    一、若被保险人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向您返还已交保险费的105%,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05%;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四、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全残保险金 [详细条款]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向您返还已交保险费的105%,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05%;
    (二)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四、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全残保险金 [详细条款]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向您返还已交保险费的105%,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05%;
    (二)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四、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 全残保险金 [详细条款]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向您返还已交保险费的105%,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05%;
    (二)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四、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暂无价格
  • 20年, 30年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华夏人寿
  • 投保年龄: 28天-60岁

保障利益

华夏红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按本合同期满时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按本合同期满时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按本合同期满时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向您返还已交保险费的105%,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05%;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四、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向您返还已交保险费的105%,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05%;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四、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向您返还已交保险费的105%,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05%;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四、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向您返还已交保险费的105%,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05%;
(二)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四、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向您返还已交保险费的105%,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05%;
(二)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四、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向您返还已交保险费的105%,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05%;
(二)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四、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18周岁的,我们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保险方案 产品咨询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