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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无责代赔”的注意事项
2011-08-12 13:32:20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下文是关于交强险“无责代赔”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三项。

  (一)当事人协商确定事故责任的,应通过查勘、比对等方式,对事故原因和协商结果进行核实。第三方车辆不明,不能证明无责方确实存在,按找不到第三方的情况处理。

  (二)无责代赔仅适用于车辆损失部分的赔偿。涉及人身伤亡的案件,对于全责/有责方的车辆损失仍然适用无责代赔机制;对于人员伤亡损失,全责/有责方保险公司原则上不予代赔,仍应由无责方被保险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向其承保公司索赔。如果无责方不予配合,受害人可直接向无责方保险公司索赔。

  无论是否涉及人员伤亡,无责车辆均不参与对其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

  (三)对于不符合无责代赔条件,仍需无责方自行向其承保公司索赔的,应及时告知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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