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附加合盛团体女性生育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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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陆家嘴国泰
- 投保年龄: 16周岁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国泰附加合盛团体女性生育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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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社保型生育医疗保险金(A) | (实际医疗费用-社会保险制度所应承担的部分-免赔额)*给付比例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对被保险人计划内妊娠,在医院就诊所产生的属于社会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合理且必要的下列医疗费用: 1、妊娠检查费 2、分娩住院医疗费用(不包括针对婴儿的费用) 3、流产或实施其他终止妊娠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用 我们根据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上述实际医疗费用,经扣除社会保险制度所应承担的部分及约定的免赔金额后,依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社保型生育医疗保险金。 前述情形中,如果被保险人未从社会保险制度获得补偿的,则我们改按保险期间所累计属于社会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实际医疗费用总额的百分之六十,经扣除约定的免赔金额后,依约定的比例给付生育医疗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每一保险期间内,每一被保险人的生育医疗保险金的给付总额达到本附加合同保险单所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后,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
无社保型生育医疗保险金(B) | 实际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 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上述实际医疗费用,我们依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无社保型生育医疗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每一保险期间内,每一被保险人的生育医疗保险金的给付总额达到附加合同保险单 所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后,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
费用补偿原则 | 被保险人如已通过社会保险制度、商业保险公司、工作单位或其他任何机构的途径获得了部分医疗费用补偿,则我们所给付的保险金合并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以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该次保险事故中属于本附加合同约定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