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保险网 > 旅游保险 > 旅游险相关新闻 > 正文
旅游出行时 重大自然灾害需投保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旅客在进行旅游投保时,一般都会关注旅游保险对人身伤害和财产的保障,而对于重大自然灾害,却没有多大的注意。殊不知,重大自然灾害也是旅游保险的一个重要保障范围。

  日本是一个地震多发国家。为了应对地震、海啸等各种可能发生的危机,自上个世纪90年代起,日本就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的危机管理体系。1997年以后,东京海上保险公司、东京迪斯尼乐园等企业还发行了数十亿美元的巨灾证券,以分散巨灾风险。

  现在,日本在为防范东海大地震做准备,争取在无法预知的情况下把地震和海啸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去年日本虽然遭遇桑达、蝎虎、逞芭等9次强台风袭击和一次6.9级地震,总损失也高达414亿美元,但是其中由保险公司保险理赔的数额却超过了一半。

  我国保险业应该借鉴国际经验,积极地开展巨灾保险

  据有关资料统计,美国“9·11”事件发生后,保险公司约赔付了420亿美元,大大超过了联邦政府200亿美元的拨款,成为纽约市重建的主要财务来源;而1998年我国水灾损失是2484亿元,保险公司仅赔偿了30亿元。

  发生了灾害或事故,在一些发达国家,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保险公司。而在我国,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政府的救济和支持。有关专家学者为此曾呼吁:保险业应充分发挥灾害事故“减震器”的作用。

  我国保险业恢复20多年来,一般性自然灾害保险已经开展。为了开办巨灾保险,80年代中期以来,由国家地震局、民政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组成了地震保险课题组,专门开展对地震等巨灾保险的研究;保监会成立后,也积极组织地震局、财政部等部门开展对地震等巨灾保险的研究。为了保持经营的稳定性,在有关研究结果还没有完成之前,各家财产保险公司只将洪水作为特约附加险种承保,而对破坏性特别严重、老百姓比较关心的如地震、海啸等巨大灾难则不予承担,这使得我国保险业发展缓慢。

  巨灾风险发生的概率较低,但因破坏性无法估量,不仅一般企业和老百姓无法抵抗,对政府来说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不久前强调指出,保险以其特有的经济补偿和防灾防损作用,在防范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自然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应该大有作为。灾难管理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性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在重大灾难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起由国家财政、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投保人共同参与和负担的体制,开展地震、洪水、海啸等巨灾保险。

  保险业有关专家认为,在具体做法上,一是政府要介入救灾体制,增加对灾难保险的投入力度,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巨灾保险。一旦发生灾难,灾民就可以得到保险理赔,从而减轻政府的负担。二是尽快制定《灾难保险法》,与《防洪法》、《防震减灾法》配套实施,以保证我国巨灾保险顺利开展。三是借鉴日本地震保险的做法,由政府充当灾难保险的再保险人,相关保险公司具体承保巨灾风险。四是借鉴美国洪水保险经验,将洪水保险从基本保险中分离出来,对洪泛区实行强制保险,其他地区属自愿附加保险,以便于积累巨灾保险基金,增强保险理赔能力。五是按照国际做法,通过发行巨灾证券来分散灾难风险。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