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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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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增大了客户的选择范围。鸿盈产品的投保范围设计为“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较以往分红险只保到六十周岁的投保范围有了较大的扩展,为中老年消费者投资理财和建立保障提供了更多机会。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六年、十年和十五年三种

  交费期间: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年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三年、五年和十年。

  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意外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2、被保险人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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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的特点

  一是因特定交通工具导致的意外身故,将获三倍高额赔付。在疾病身故及意外身故的保险责任基础上,国寿“鸿盈”还加入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航班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可获三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条款。这对于广大消费者尤其是经常出差的商务人士具有极为现实的意义。

  二是交费灵活,能满足多样化的客户需求。在交费方式及保险期间的选择上,较以往产品有了更大的空间。鸿盈产品为客户提供了一次交清以及三年、五年、十年分期交付的交费方式,以及六年、十年、十五年三种保险期间,供消费者灵活选择,能够充分满足消费者在子女教育、养老储备等方面的需求。

  三是投保年龄有所扩展,增大了客户的选择范围。鸿盈产品的投保范围设计为“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较以往分红险只保到六十周岁的投保范围有了较大的扩展,为中老年消费者投资理财和建立保障提供了更多机会。

  四是满期即获返还,理财收益稳定。保险期间届满时,即可获得总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的满期保险金,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创造投资收益。此外,该产品还可通过红利分派,让客户分享到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以此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并可以选择现金和复利累积生息两种方式,实现对保单红利的自由支配。(来源:沃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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