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生命成长快乐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书面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声明、批注、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第二条投保范围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天至十三周岁。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下表中约定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以保险金额为基数,按下表所列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前身故,本公司将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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