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分红额之外,退保所带来的本金损失也是一些投保者“吐槽”分红险的原因,特别是期缴方式的保单跨度较长,有的可达几十年,如果中途退保,可能带来一定的损失。为避免这一情况,北京保监局提醒消费者要注意利用“犹豫期”权利。为了保护投保人利益,中国保监会要求对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设置10天以上的犹豫期(自2014年4月1日起,银行保险的犹豫期延长至15天)。这就是说,在签收保单的10天或15天内可以无条件提出解除保险合同,要求全额退还保费,一般而言,除支付10元的保单工本费外,没有其他损失。如果犹豫期结束后选择退保,保险公司会按照保单“现金价值表”中相应保单年度的“现金价值”退还,消费者可能承受一定的本金损失。
另外,北京保监局还表示,购买分红保险后,保险公司会按保监会要求对消费者进行回访,核实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如实介绍保险责任、犹豫期权利、退保损失等重要内容,这是保护投保人利益的一道重要屏障。对此消费者需注意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并对回访认真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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