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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的吉星高照山东理赔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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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魏某因进食哽噎到当地医院就诊,经胃镜检查,病理活检确诊为食管癌。为了更进一步治疗,客户魏某到北京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进行了后续治疗,预计花费十余万元,你觉得呢?
   今年以来,山东新华保险向社会做出了“限时理赔、超时补偿”的理赔服务承诺,努力为客户提供更加快速更加高效的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保障。
 
  魏某于2009年9月1日投保新华保险《吉星高照C款保险》产品,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一份,保额为2万元;后于2009年9月4日再次加保,投保新华保险《吉星高照C款保险》,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一份,保额为8万元,共计重大疾病保障10万元。累计缴纳重大疾病险保费23490元。
 
  2013年5月28日,魏某因进食哽噎到当地医院就诊,经胃镜检查,病理活检确诊为食管癌。为了更进一步治疗,客户魏某到北京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进行了后续治疗,预计花费十余万元。
 
  2013年10月8日,魏某携带资料到公司进行了理赔申请。经公司审核,属于公司保险责任,仅用了一个工作日,案件便审核完毕,第一时间将10万元重大疾病理赔金转入客户账户。
 
  理赔完成后理赔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客户一再表达了对公司的感谢,称有了这十万元的理赔金,魏某的后续治疗有了更好的保障。东营新华保险积极践行日前新华保险山东分公司提出的“限时理赔、超时补偿”的理赔服务承诺,力争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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