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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特色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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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以下简称“鑫账户”),客户在投保相关理财险的同时可选择附加“鑫账户”,理财险与“鑫账户”结合后,具有以下四大优势:

  一份投入领取终身客户只要同时投保相关理财险和“鑫账户”,在理财险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同意将生存保险金、分红金、年金及满期保险金等生存收益转入“鑫账户”,实现理财险与终身的“鑫账户”相结合,免费享受日结息月复利,只要万能账户金额符合公司规定,可以一直领取至终身。

  两次增值双份借款客户只要同时投保相关理财险和“鑫账户”,在理财险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客户可以将理财险的生存保险金、分红金、年金及满期保险金等生存收益转入“鑫账户”,实现资金两次增值、成倍增长;同时客户享有理财险保单借款和“鑫账户”保单借款,不影响原来产品的收益情况,满足资金周转的需求。

  多样规划灵活领取在保险期间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应急、医疗、教育、养老等个人需求从个人账户灵活支取,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

  万能终身财富传承在生存收益进入“鑫账户”后,根据需要,“鑫账户”可实现财富保全与资产传承,财富管理,“鑫”满“利”足。

  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

  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若本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照申请的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申请的生存保险金不得超过申请当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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