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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简介及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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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具有缴费期限短、保障责任强、产品功能全等特点,值得消费者选购。

  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之产品基本信息

  交费期限:3年交、5年交

  保险期限:10年、15年、20年、30年

  红双喜新C两全保险之产品特色

  缴费期限短:分期投入三五年,快速积累早规划。

  分红优势多:年度分红基数高,终了分红多回报。

  保障责任强:提供双倍意外保障。

  产品功能全:适用于教育、婚嫁、创业、养老。

  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之保险责任

  1.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所缴保险费(不包括利息)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至缴费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缴费期间。

  (3)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至本合同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3.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缴费期间。

  (2)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至本合同期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的二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新华保险红双喜c款之投保案例

  张先生今年45岁,年收入8万元左右,每月有社会统筹养老保险。为让将来生活得更好,他购买了10份“红双喜新C款”,每年缴1万元,仅缴5年,准备10年后到55岁时一次性领取。由于这款产品有年度红利,也有终了红利,而且是“利滚利”增值,即该产品的分红计算基础是上一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额,张先生在缴纳第一次1万元时就可享受54990元的有效保额,这便是第一年的分红基础,以后每年的分红在此基础上逐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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