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分红险 | 万能险 | 投资连结险 | 理财百科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理财险频道 > 分红险 > 正文
泰康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利益介绍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若以其为被保险人的所有《泰康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单的该项数额累计额超过200万元,则该项给付累计最高以200万元为限,你觉得呢?

  保险利益

  ★生存保险金——在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或保险期间届满时,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的金额为:

  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的金额×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

  (1)如果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交费期间为3年,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3%;

  (2)如果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交费期间为5年,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4%;

  (3)如果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交费期间为10年,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为您已交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非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非意外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

  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的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意外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下列两项之和:

  (1)按非意外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金额;

  (2)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的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倍数。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时,若以其为被保险人的所有《泰康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单的该项数额累计额超过200万元,则该项给付累计最高以200万元为限。

  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倍数分以下情况确定,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一种以上情况的,则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倍数按其中最高一项确定。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倍数为1;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