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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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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8,000元,至八十周岁领取16次,共计领取128,000元,你觉得呢?

  产品特色:

  满期祝寿保全资产,三年一返稳定收益;

  专家投资坐享分红,既保健康又可养老;

  交费灵活三倍身价,重疾保障彰显关爱。

  主险: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介绍:

  一.投保范围:出生三十日以上至五十五周岁以下

  二.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三.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附加功能:

  (1)、红利金根据上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公司分配方案,可对所分配红利选择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

  (2)、保单借款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均可申请保单贷款;保单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

  四.交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有投保时选择。

  附加险: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一.投保范围:出生三十日以上至五十五周岁以下(与主险相同)

  二.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与主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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