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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鸿盛分红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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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鸿盛分红型保险
   
 
  所属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险种类别:养老
 
  险种特点
 
  ◎终身保障,体现保险真谛◎保单贷款,方便您调剂资金
 
  ◎多种交费期限,合理规划预算◎自动垫交,舒缓人间困境
 
  ◎保单分红额外惊喜◎享有可转换年金权益,方便灵活运用资金
 
  ◎减额交清,免除您的交费压力◎可以附加7级34项意外残疾保障
 
  案例说明
 
  30岁男性,投保《平安鸿盛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20年交费,基本保险
 
  金额10万元,交费期内附加基本保险金额10万的《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保费支出:年交保费3770元
 
  基本保险利益:
 
  身故保障:被保险人身故,领取10万元身故保险金。
 
  附加保险利益:
 
  意外残疾保障:交费期内,被保险人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领取
 
  残疾保险金。
 
  分红: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验状况
 
  确定红利的分配。分红是不确定的,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
 
  单周年日分配给您(附加保险利益不参加分红)。
 
  保障范围及保险利益
 
  (如果被保险人均附加了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自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
 
  分红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验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分红是不确定的,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附加保险利益不参加分红)。
 
  红利领取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您在投保时没有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计生息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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