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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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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理赔是任何一种保险最关键的环节,家庭财产保险也不例外。不少人觉得理赔是个麻烦,事实上只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步骤,理赔问题便会顺利进行。那么,家庭财产保险是如何理赔的呢?

  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般应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被保险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赔权利即自动放弃而失效。

  保险人在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及时赔付。在赔偿处理中,由于家庭财产保险中的承保财产种类较多而且性质不一,因此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一般会根据财产性质采用不同的赔偿方式。

  (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赔偿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对于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赔偿处理主要采用比例赔偿方式。

  (二)室内财产的赔偿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对于室内财产的赔偿处理主要采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又称为第一损失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把保险财产价值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与保险金额相等的部分,称为第一危险责任,发生的顿时称为第一损失;另一部风为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称为第二危险责任,发生的损失称为第二损失。保险人只对第一危险责任负责,之赔偿第一损失。即只要损失金额在保险金额之内,保险人都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的多少,只取决于保险金额与损失价值,而不考虑保险金额与财产价值之间的比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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