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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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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北京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问题,最新的政策仍是自2001年4月起就开始实行的政策规定,就这个规定,小编将北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理的注意事项做了相关的整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必须由企业为职工办理,职工不得个人自己进行办理。

  第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办理必须基于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办理完毕,否则无法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第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对象是退休职工住院时需要支付的费用以及在职职工住院需要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四,北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基本可以参照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管理规定,参考相关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支付标准给定和服务设施范围。

  第五,企业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当年有结余的哈,可以转到下一年进行使用。

  第六,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需要在每年的1月30号之前在所属的参保地区以及相关机构进行登记,并说明上一年资金的使用情况,如果不按时报到登记将会走很麻烦的程序。

  以上就是小编能够想到的关于北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理的注意事项,如果您的企业正在筹划给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不得不说贵公司很为自己的员工考虑的非常周到,补充医疗保险对员工来讲是一个非常大的福利,尤其当员工患重大疾病时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额度有限,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很大程度的提高保障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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