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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出游警惕保险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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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黄金周八天假期即将到来,许多人群都想趁机出去旅游。专家表示,出去旅游投保一份旅游保险是十分必要的,那么,要警惕旅游保险的常见陷阱,责任险和意外险是两码事。

  随着“十一”长假的临近,不少市民兴致勃勃地计划在国庆长假期间外出旅游。对于旅游者来说,旅游中未知的风险比较大,因此购买一份旅游保险是非常必要的。记者最近通过采访了解到,旅游上保险,并非所有的意外都能赔。您在给自己或家人上保险时,一定要提前和保险公司确定拒保或赔付条件,尽量避开保险陷阱。

  保险陷阱一:坐飞机保单第二天生效

  很多消费者习惯乘坐飞机时在机场购买交通意外险,但记者通过采访后了解,部分保险公司的保单并非即时生效,而是要从购买行为产生后的第二天开始生效。倘若真出现意外情况,这些保单并不能给投保者带来保障。

  【案例】

  买交通意外险坐飞机次日才生效

  成都市民郭先生去年国庆期间回家探亲,早早就预订了10月7日由成都回北京的机票。在回京前,他在机场顺带购买了一份交通意外险保单。回京后,郭先生整理行李时翻出了乘机前购买的保单,仔细一看,结结实实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

  原来,在这份“旅客综合交通意外伤害保险”的保单信息里,保险期间一栏赫然写着“自2011年10月08日00时00分起至2011年10月15日00时00分止”。“想想真可怕。”郭先生说,他乘坐的航班是10月7日晚,但保单的生效时间却是第二天零时。当初多掏了20元购买交通意外险,目的就是为自己在乘机时提供一个保障,“结果飞机都落地了,我的保单却还没有生效,你说它第二天凌晨生效对我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郭先生表示,明明是头天的航班、头天购买的保险,但保单的生效时间却要延迟到次日零时,“如果在旅途中真的出了意外,这份保单相当于白买!”

  【调查】

  仅部分公司承认“当日有效”

  经过记者调查了解,事实上,令郭先生后怕的“次日生效”,在保险行业内属于通行惯例,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交通意外险都以此作为生效时间的通用标准。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客户当日购买的保险,并且在购买保险后到次日凌晨这个时间段内出险,保险公司是有理由不予赔付的。该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几乎所有保险产品的时间保障范围都是以日计算的,目前很难精确到按具体的时间点来结算。另一方面,为了在保障日期上做到统一便于理赔,很多公司在具体的保险业务上也同步采用了“次日零时生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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