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社会医保不足应付重病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新出台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是“低水平、广覆盖”,也就是说只能满足人们基本的医疗保障;同时,过去依靠国家、单位包揽医疗费用的时代已经结束,人们必须为自己和家人的医疗保障承担更多的责任。
职工一年最高可报销金额是7.58万元,超出部分全部自付。这笔费用对于重大疾病患者来说是远远不够的。以常见的心脏“搭桥”手术为例,目前搭一条“桥”的费用起码7-8万元,还不算其他药费、理疗费等。
商业医保可补不足
平安保险广州分公司契约部叶主任说,推行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对保险公司来说是商机。
因为根据新规定,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社保医疗住院费用的起付线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封顶线原则上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这样,对于封顶线以上和起付线以下的部分,越来越多的人可能通过购买医疗保险,将费用负担转嫁给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企划部的邓经理认为,医改后一些意外事故的费用都要由自己负担,还有就是住院、门诊的部分费用也要自己掏钱,如果买了相应的商业医疗保险,自付部分将大大减少。
事实上,从国家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配套文件看,人们就医将受到更多的制约,不仅规定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而且人们将负担更大比例的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一些比较高级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将不予支付费用。而商业保险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社保的不足,条件是每年向保险公司缴交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的“以防万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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