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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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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报销比例不低于50%,出台贫困人口医保政策。全面开展异地就医结算,方便群众就医报销。
   西安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开展异地就医结算。
 
  为改善民生,积极面对“解九难”之“看病难”问题,西安市政府近日印发《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形成五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居民健康卡功能逐步并入社保卡
 
  方案要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市级统筹,由市卫计委统一管理。城镇职工医保仍由市人社局管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均在市、县医保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民政等行政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统一进驻医保中心,集中办公、一体化服务,建立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在经办环节的无缝衔接机制。将居民健康卡功能逐步并入社会保障卡,实行网卡合一、综合监管。
 
  鼓励大医院医生到基层服务
 
  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市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全覆盖。在城区建立医疗联合体加全科医生制度模式,在县(区)域推行县镇村医疗服务和管理一体化。建立城市公立医院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度,鼓励大医院医生到基层服务。
 
  重点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医务人员下基层,城市三级甲等医院要足额派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全职在合作办医的二级医院工作,派出人员统一纳入县级医院管理,实行联合考核。市三级甲等医院要与1-2个区(县)二级公立医院建立全面托管等方式的合作办医关系,与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长期技术指导和分级诊疗协作合作机制。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逐步建立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同参与的利益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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