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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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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平安保险以重大疾病保险为主险的不多,主要是附加险种。本文将介绍平安保险的四款重疾险产品,其中一款主险,三款附加险。

  【摘要】平安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为主险的不多,主要是附加险种。本文将介绍平安保险的四款重疾险产品,其中一款主险,三款附加险。

  平安康泰终身保险(主险)

  产品特色

  现代人生活越来越好,但是运动越来越少,压力越来越大,污染越来越严重。

  医学研究表明,人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可能性高达72%左右,沉重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生活费成为全家沉重的包袱,很多人因负担不起而延误治疗,伤及生命,也许美满的家庭生活就此止步……

  专家忠告,以下"重大疾病"的发生率逐年上升:心肌梗塞、恶性肿瘤、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烧伤、主动脉手术、暴发性肝炎,疾病末期等。

  生命和健康时刻面临无法预测的威胁,我们怎么办?最新重大疾病保险"平安康泰"替您分忧解难:国内同类商品中,保障项目最多最全面。

  0-60岁人士均可投保

  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未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者,本公司按二倍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塞、恶性肿瘤、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烧伤、主动脉手术、暴发性肝炎,疾病末期。

  豁免保费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至交费期满前初次患"重大疾病",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免交余下各期的保险费,"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继续有效。

  附加意外残疾保险金

  按条款附表所列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到6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10年、15年、20年和30年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清、年缴、半年缴、季缴和月缴

  以下六款重疾产品是平安附加险形式

  平安附加重疾终身保险

  产品特色

  国内第一份终身防癌附加保险。

  保费低廉,身故返还,用利息买保险。

  癌症保障项目更丰富,包括"癌症医疗保险金"、"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癌症手术医疗保险金"、"癌症出院疗养保险金"、"癌症门诊放疗保险金"、五项癌症给付,更贴近治疗方案。

  根据住院日数,手术次数定额给付保险金,不需费用单据。

  0-60岁人士均可投保

  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初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塞、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烧伤、爆发性肝炎、主动脉手术和疾病末期。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到6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5年、10年、15年、20年和30年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清、年缴、半年缴、季缴和月缴

  平安附加防癌终身保险

  产品特色

  国内第一份终身防癌附加保险

  保费低廉,身故返还,用利息买保险

  癌症保障项目更丰富,包括"癌症医疗金""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癌症手术医疗保险金""癌症出院疗养保险金""癌症门诊放疗保险金"五项癌症给付,更贴近治疗方案

  不需费用单据

  保险利益

  癌症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初次患"癌症",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癌症医疗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癌症医疗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必须住院接受住院治疗,本公司依其实际住院日数每日按保险金额的1%给付"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以90天为限。

  癌症手术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必须住院接受手术治疗,每次手术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癌症手术医疗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以一次为限,且同一部位癌症的给付以二次为限。

  癌症出院疗养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出院后,本公司依其实际住院日数每日按保险金额的0.5.%给付"癌症出院疗养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以60天为限。

  癌症门诊放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出院后,又因同一部位"癌症"必须接受门诊放射线治疗,每次门诊放疗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0.5%给付"癌症门诊放疗保险金"。但每日的给付以一次为限,且同一部分"癌症"的给付以十次为限。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免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自确诊之日起免交本附加合同余下各期的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到6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5年、10年、15年、20年和30年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清、年缴、半年缴、季缴和月缴

  平安附加定期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特色

  定期保险,保障全面,充分体现保险真谛

  28种重大疾病保障,特别关注您的身体健康

  量身定制,专为女性设计,更为贴身

  重大疾病分类给付,节约您的保费支出

  保费豁免后责任继续有效,体现人性关爱

  保单短期贷款,便于您的资金调剂

  案例说明

  30岁男性,保险期限到50岁,20年交费,保额10万元

  保费支出:每年交费560元

  保险利益:

  疾病保障:

  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发生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无息返还所交保费,保险责任终止

  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一类重大疾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初患一类重大疾病,可领取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8万元

  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二类重大疾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初患二类重大疾病,可领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2万元

  身故保险金:

  如未领取任何重大疾病保险金,意外身故或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病故可得身故保险金10万元

  以上内容仅供客户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保险内容均以正式保险条款为准。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6周岁至50周岁的男性

  保险期限:十年、二十年、至七十周岁

  交费期限:10年、20年、缴至70周岁

  交费方式: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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