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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新农合成功模式 中国人寿大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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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果患上重大疾病,重大疾病导致的医疗开支骤增风险,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所以,减轻医疗负担,这就需要重大疾病保险帮忙了。目前,中国人寿将推出大病医疗保险,延续新农合成功模式。

  如果一位城镇居民,患大病共花了20万元,假定政策范围内费用为16万元,报销了约70%,共11.2万元,剩余8.8万元。如果该居民参保了最新政府出台的大病医疗保险,还可以因此再报销本应自付的8.8万元的50%,达到4.4万元左右,加起来共报销15.6万元,参保患者个人自付4.4万元。这样就可以减轻一个家庭因大病而引发的“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压力。

  自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委公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即成立了健康保险部大病保险管理处,由专门的团队负责政策研究、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和业务管理。据悉,近日中国人寿专门针对“大病保险”开发的专属产品即将问世。

  大病保险和新农合的共同点

  大病保险管理模式将延展中国人寿已经开展达8年的新农合医疗保险模式的成功经验。“我们已经积累了‘宜兴模式’、‘新乡模式’、‘洛阳模式’以及‘郑州模式’等新农合的管理模式。”中国人寿健康险部负责人表示:“大病保险和新农合管理模式的共同点是: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其专业优势进行商业运作。

  《意见》公布后,如果城镇居民和农民参保了大病保险或新农合,那么参保群众在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约70%,剩余自付费用再由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最少50%。

  中国式农民医疗保险被简称为“新农合”,它是一种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由六部委公布的《意见》指出,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可见,大病保险和新农合的参保人群有重合之处,但最重要的还是人群范围扩大了。按照国务院医改办对东、中、西部1亿个样本数的统计和测算,大病发生的概率大概在千分之二到千分之四左右,按照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合)人数测算,全国大概是200万到400万人左右。

  《意见》还指出,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其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这也是当初开展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一脉相承的。

  何谓大病保险,《意见》指出,我国的制度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即: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等于扣除基本生活费(食品支出)后家庭剩余收入的40%。如果出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家庭就会因病致贫返贫。换算成国内相应统计指标,按2011年数据计算,对城镇居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农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水平。可见,大病一旦发生,其费用足以令一个家庭因病返贫致贫,因病而令家庭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急剧下降。

  商业保险被我国居民接受认可度逐年提升。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发布《2012中国家庭理财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家庭购买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而非储蓄或投资”,其次是“鉴于不断增长的医疗费用,对医疗保障有更多的需求”(53%)。从保险金额来看,受访家庭年缴保费平均占家庭年收入的7.4%。

  《意见》指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目的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

  中国人寿将延续新农合成功模式至大病保险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陈华说,商业保险机构接受政府委托管理新农合基金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保险公司通过其广泛的网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商业化运作,提高了新农合基金的风险偿付能力;还可以通过商业保险运作,提高农民看病的报销比例和金额上限。同时,由于体系尚未建立或不健全,运行成本较高,政府机构通常需要收取基金额度的3%-5%作为管理费用,而保险公司收取的基金管理费比例通常低于1%。如此,一方面政府降低了新农合基金的运营成本,减轻了负担,另一方面商业保险机构通过经办业务也获得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和广泛的客户资源。

  2011年10月27日,郑州市委托中国人寿开展新农合经办业务启动仪式举行,这是商业保险机构首次参与省会城市新农合保险业务。中国人寿参与郑州新农合经办服务继续采取了洛阳的“管办分离”模式,建立郑州市统一的经办平台,负责基金管理,收取委托管理费。同时,投资设立了郑州市新农合经办服务大厅进行医疗费用审核,而这些审核人员也是政府转交于中国人寿进行统一管理。

  数据显示,保险企业受托管理社会医疗保障基金已达数十亿元。中国人寿希望将郑州模式提炼后,因地制宜的推进到其他省会城市。同样,“郑州模式”也为中国人寿在大病保险的城市化运作中积累了经验。“在新医改的补充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实践中,我们经办业务较多,时间较早,试点范围广,覆盖人群大。在商业保险机构服务新医改过程中,依靠中国人寿遍布全国的机构和网络、专业团队和丰富的产品经验,我们有信心为新医改的大病保险再配备专属服务、专属产品。”中国人寿健康保险部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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