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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保而不包”应买重疾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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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备受关注的广州大病医疗保障政策有了新进展。按照日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新方案,2015年1月1日起,广州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及大病医保政策。而从今年9月1日起,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则可先享受大病医保的二次报销待遇。

  按照业内人士测算,实施大病医保政策后,广州人一年最高可以报销大病医疗费超过30万元。30万元的报销额度似乎已能保障日常的疾病风险,在大病医保新政到来之际,有医保的市民不禁有了是否有必要再买重疾险的疑问。

  大病医保“保而不包”

  所谓的大病医保,就是大病医疗保险,是一种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旨在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

  目前广州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是70%,还有30%不能报销,因此,为了提高参保人的报销比例,广州居民的大病医保计划引入商业保险模式,报销剩余的30%费用。

  据业内人士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设立的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此前刚刚公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群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大病医保多少钱?业内专家介绍,目前各地的筹资标准在人均20元左右,但按照官方权威测算,要达到人均筹资40元,才可能达到有效缓解因病致贫的目标。

  与此同时,在大病医保新政到来之际,也有不少市民有了这样的疑问:“如果我有医保,而且大病医保又可以二次报销,那我还有没有必要再买重疾险了?”

  据了解,根据广州出台的方案,参加大病保险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支付50%;参保人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报销70%。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大病保险金累计支付医疗费用的年度最高限额为12万元。

  根据测算,2015年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约为18.28万元,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支付限额可达12万元。也就是说,9月1日起,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可获得最高近30万元的报销额度。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一次住院花费用完近30万元大病保险金报销额度后,此后一年内增加的医药费在广州已不能享受任何医保报销,需要个人全部自己掏腰包。

  对此,保险业内资深人士黄先生告诉记者,尽管大病医保出台后,能缓解普通市民的医疗负担,但商业险的价值仍不能忽略。

  “大病保险的出台,根本是为患重大疾病兜底的,解决因病返贫,对于一些困难病患家庭,城镇居民大病救助可以帮助患者解决燃眉之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但是大病面前,资金往往成为大问题。”黄先生指出,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比较高。因此,在重大疾病面前,大病医保显得杯水车薪。而且,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仍限定在医保目录内,有些费用并不属于报销范围的费用。"

  而重疾险则不同。所谓重疾险,即重大疾病险的简称。重疾险一般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如果曾购买过重疾险,只要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对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疾险则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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