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重大疾病保险 > 正文
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提高,重大疾病险也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和接受,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成为现代人购买保险的首选。下面介绍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小编表示,一般来说,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70%至80%之间,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也可以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最新的医疗保险政策。

  其实,大病保险本质上是“二次保险”。是在原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增加大病保险报销的额度。其基本框架是,用很少的基本医保基金为所有参加医保的人提供大病保险服务;即从基本医保基金中拿出1%左右的资金,向商业保险购买大病保险。而大病的确定主要以医疗费用额度为基准,为治疗费用较高的变种。其报销比例一般在70%~80%左右。

  不过,具体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仍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情况与收入水平,具体再由当地社保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的承保合同中制定。就此,保监会对参与的商业保险设定了较高的准入门槛。

  城市案例:上海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与以往相比作了哪些调整?

  答:主要是按照国家要求,住院报销办法在原有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2014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每次住院超过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作如下调整,其余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

  1、60周岁及以上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从85%调整为90%;二级医疗机构从75%调整为80%;三级医疗机构从65%调整为70%。

  2、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从75%调整为80%;二级医疗机构从65%调整为70%;三级医疗机构从55%调整为60%。

  通过上述调整,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费总体报销水平从原来的70%左右提高到75%左右。

  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门急诊支付政策维持2013年标准不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