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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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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上午,从“河南省人社厅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通气会上”传来好消息:今年,我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将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大病保险不设最高限额、不受医保基本药物目录限制……这意味着患大病的老百姓将“减负”。

  医保明年起,大病保险全省覆盖

  看得起病,不再为昂贵的医药费发愁……一直以来都是广大居民的心愿。而为切实帮患者减轻负担,我省自去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据了解,大病保险是我省医疗改革以来的一大进步。该保险不设最高限额,不受基本药物目录限制,患者住院的基本医保报销后,大病保险将对其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报销一半以上。

  据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保障对象为河南省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且不必另行交纳费用。而根据省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筹措,2013年的筹资标准为当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的6%左右。

  昨日,大河报记者从通气会上获悉,今年,大病保险已在洛阳、安阳两个试点市开展。“6月26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文件,对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的工作再次作出安排。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从明年1月1日起,覆盖全省实施。”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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