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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额提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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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大病医保的实施方案。厦门市最新的大病医保政策规定,厦门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额提至3万元。

  【套餐一】

  每年缴费60元

  最高保障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保障范围从工伤事故扩大到意外事故和12种新生儿疾病

  【套餐二】

  每年缴费36元

  最高保障额度2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住院补助基本按“每年缴费60元”标准六折计算

  下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两大“套餐”,保障期限为一年。

  取消了60天免责期

  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部部长兰勇介绍,现行方案有60天的免责期。201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免除了60天免责期。这意味着,职工昨天投保今天生病,也可以享受这份保障。

  兰勇说,“年缴费60元”的“套餐一”大幅提高了重大疾病保障金支付额,从每人2万元提高到3万元,并把保障范围从工伤事故扩大到意外伤害事故。在现行方案31种重大疾病受保障的基础上,新增了新生儿疾病保障,即参保员工(不限定必须为女性)附属新生儿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脑瘫等12种新生儿特定先天性疾病的,给付重大疾病补助金。每位新生儿限补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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