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背景
李先生,30周岁,公司职员,其妻子王女士为李先生投保6份“福享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和“附加福享安康重大疾病保险”,重疾保险金额105594元,主附险年交保费6000元,10年交清,保至70周岁。请问相应的保险范围怎么样?
专家分析
保障利益
1、祝寿金:
被保险人70周岁时,可领取一笔相当于已交主附险保费6万元的祝寿金。
2、身故或全残保障: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全残,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等于:到期应支付的主险合同保险费总额的105%与主险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加上到期应支付的附加险合同保费的105%与该附加险合同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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