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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位癌严格定义并非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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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业内人士认为,原位癌其严格意义上讲并非是“癌症”,而是癌症病变的早期阶段,手术切除可完全治愈,治疗不复杂,费用也不高,所以,国内外绝大多数重疾险合同均把原位癌排除在责任之外。

  原位癌又称Bowen氏病,或上皮内上皮癌。多见于老年人,好发于角结膜交界处,肿瘤与邻近正常组织有明显界限。发展缓慢,可在若干年内局限在上皮内,病理检查显示为一种无规律的表皮增生,属于真正的上皮内上皮癌。切片中可见上皮细胞极性紊乱,正常上皮细胞被许多异形或多核奇异细胞所代替,常见角化和不全形化分裂相,上皮基底膜完整,一般预后良好。

  “重大疾病到底包括哪些?”近日本报陆续接到读者咨询,称他们在购买重大疾病险时,保险代理均解释按照全国统一的疾病范围承保,但却发现不同公司的重疾险包括的疾病范围不一样,女性很关注的原位癌在很多产品中属于责任免除范围。一般的重疾险不保原位癌,目前只有部分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承保,专家提醒,投保之前要针对自身需求,对保险条款进行详细的咨询。

  原位癌严格定义并非癌症

  记者了解到,在中国人寿(20.56,-0.22,-1.06%)、平安、太平洋、太平人寿新华人寿等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条款中,大部分产品把原位癌列为责任免除范围。相关人士解释,去年8月,全国保险业统一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规定了重疾险中必须包括的6种疾病和19种可选疾病,原位癌不属于必须承保的范围。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必须保的6种疾病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不过,其中的恶性肿瘤不同于原位癌,原位癌则不属于保障范围。

  资深业内人士张先生解释,原位癌其严格意义上讲并非是“癌症”,而是癌症病变的早期阶段,在医学上与恶性肿瘤有较为清晰的区别定义,如手术切除可完全治愈,治疗不复杂,费用也不高,治愈后对身体不会造成重大损害。所以,国内外绝大多数重疾险合同均把原位癌排除在责任之外。

  但同样是重大疾病保险,不同公司的条款可能不一样,承保的疾病范围也会有细微差别。比如,信诚人寿推出的“医本无忧”防癌保险计划就把原位癌纳入保障范围。如客户在癌症早期的原位癌阶段发现,可以提前领取保障金额的10%用于癌症早期治疗;如客户被确诊为恶性肿瘤,可领取保障金额的100%用于治疗。不过这款产品只针对癌症进行保障,覆盖的疾病过于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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