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型:附加险
险种类别:意外险商业医疗保险
所属公司:幸福人寿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含)-55周岁(含),最高续保年龄为64周岁
缴费方式:一次交清保险期限:1年
幸福·重症监护津贴·产品特色:
因重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除了可获得住院津贴外,还可额外获得重症监护津贴,高额的费用补助免除所有的压力与负担,助您全力战胜病魔。
幸福·重症监护津贴·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下列约定承担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30日为疾病观察期,续保无疾病观察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诊断必须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我们从被保险人每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第1天开始每日按日额保险金给付“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每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津贴给付天数以15天为限,在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以90天为限。
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日额保险金×实际重症监护天数。
若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需重症监护病房治疗,对于保险期间外的重症监护治疗,我们不再给付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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