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重大疾病保险 > 正文
幸福附加重症监护津贴医疗保险介绍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幸福·重症监护津贴·产品特色:因重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除了可获得住院津贴外,还可额外获得重症监护津贴,高额的费用补助免除所有的压力与负担,助您全力战胜病魔。

  产品名称:幸福附加重症监护津贴医疗保险

  产品类型:附加险

  险种类别:意外险商业医疗保险

  所属公司:幸福人寿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含)-55周岁(含),最高续保年龄为64周岁

  缴费方式:一次交清保险期限:1年

  幸福·重症监护津贴·产品特色:

  因重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除了可获得住院津贴外,还可额外获得重症监护津贴,高额的费用补助免除所有的压力与负担,助您全力战胜病魔。

  幸福·重症监护津贴·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下列约定承担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30日为疾病观察期,续保无疾病观察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诊断必须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我们从被保险人每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第1天开始每日按日额保险金给付“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每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津贴给付天数以15天为限,在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以90天为限。

  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日额保险金×实际重症监护天数。

  若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需重症监护病房治疗,对于保险期间外的重症监护治疗,我们不再给付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