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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投保能获两次赔付的重疾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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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传统的重大疾病保险通常是投保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保险合同即终止,有既往病史的人往往难于再次获得保险保障的机会,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似乎可以弥补这一缺憾。

  华夏人寿保险系列产品。

  设计方案如下:

  家庭成员

 年龄  

  产品名称

     保额

      保障期

      交费期

        年交保费


  胡先生

 
35


吉祥三保

鸿福连年意外险 

     
20万

    100万

     
终身

      1年

      
20年

       1年

         
9566元

         200元

  以下是关于胡先生的保障计划:

  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因意外或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不幸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列的35种重大疾病之一,一次性获赔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

  2.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首次重大疾病确诊日起,时满365天之后,若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一次性获赔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3.保费豁免:

  若交费期内不幸患条款所列的重大疾病,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后,免交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剩余的全部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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