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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等14种疾病将纳入我省大病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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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近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为加快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今年,我省将在原来6类大病保障的基础上,将肺癌等14类大病逐步纳入保障试点范围。

  记者近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为加快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今年,我省将在原来6类大病保障的基础上,将肺癌等14类大病逐步纳入保障试点范围。

  今年,我省在全面推开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6种重大病保障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救助病种范围。据悉,除了国家规定的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我省还计划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个病种纳入保障范围。这些大病救助将按病种限价方式管理,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新农合补偿标准按照7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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