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特色:
高额保障
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高额重疾保险金。
全面守护:
二十种重疾保障,更多呵护,健康无忧。
满期返本:
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未发生重疾理赔,返还所交保费。
保单借款:
如急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获取借款。
投保范围:
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交费方式: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交付方式为分期交付的,交费期间为十年和二十年两种,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半年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案例分析:
张先生:
重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可获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获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获得满期保险金11万元,合同终止。
获保障的二十种重大疾病
一、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三、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