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职职工已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是否不需要再参保缴费?
答:不是。在职职工应当按规定参保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已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停止缴费的,将于停止缴费的次月开始停止享受相应的
医保待遇。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答:2014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群包括本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在本市按月领取
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及本市城镇、农村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15年: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登记手续但未在2014年1月31日前缴费
10年: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登记手续且在2014年1月31日前缴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