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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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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统计,我国每年新增加城镇医疗保险人数呈上升的趋势,究竟是什么原因令城镇医疗保险如此深受大家欢迎呢?如何办理城镇医疗保险呢?

  据统计,我国每年新增加城镇医疗保险人数呈上升的趋势,究竟是什么原因令城镇医疗保险如此深受大家欢迎呢?如何办理城镇医疗保险呢?

  案例:王淑元2008年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当年7月因病住院花去两万多元,通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了1万多元;2009年,再次生病后花费4万多元,报了3万多元。

  一次次的病后报销,给王淑元家减轻了经济负担,也让他们一家着实感受到党的好政策带来的温暖。

  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将于2012年12月31日结束,如符合条件的人员在12月31日前尚未登记、缴费,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其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按不同群体和年龄段缴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两类人群,一是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二是未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老年居民和其他成年居民(包括破产、关闭及困难企业下岗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

  与2012年相比,2013年的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没变,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纳40元;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40元;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成年居民个人缴纳240元。除自己缴纳外,国家财政还给予每人每年240元的补助,重度残疾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按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连续5年缴纳医保费,报销费可每年递增1%

  如果参保人每年连续缴费,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自第二个医疗年度起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5个百分点,如果从2009年就开始缴费并连续缴费的人员,到2013年度的报销费用可以提高4个百分点了。但是,中断缴费的不能享受这项政策优惠,如果参保人缴费后又中断缴费的,需从补缴费后重新计算缴费年限,并且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也不能报销。

  除此优惠外,2012年度,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提高到75%、60%和50%;另外,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为10万元,生育医疗费用也纳入了居民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并且从2012年4月1日起实行了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三个月之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就可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样办理呢?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一)、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申办停保(减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就业:凭用人单位证明及签订劳动合同书。

  ②出境: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身份证》。

  ③死亡:凭《死亡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三)、申办信息变更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户主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户口薄》、《身份证》。

  ②参保人员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身份证》。

  ③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更改:凭《户口薄》或申请书等相关资料。

  ④缴费标准变更:18周岁以上的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凭就读学校出具证明。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如有错漏,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四)、申办参保信息打印、咨询、查询须知

  1、打印:凭户主《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每年的7月份打印上一年度的参保资料。

  2、咨询、查询:凭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五)、注意事项

  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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