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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优健康险销售不尽人意 保费收入不超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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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何确保不因疾病而降低家庭的生活品质,也是我们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所以,健康保险就应该成为人生的第一份保险。
   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调查发现,最先获批的人保健康阳光人寿和泰康养老各自的个人税优健康险保费收入仅为100余万元,最高的不超过200万元。
 
  与获批时的热情相比,个人税优健康险的实际销售情况似乎并不理想。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梳理,截止5月23日,共有人保健康、阳光人寿、泰康养老、太保寿险、建信人寿、太平人寿、太平养老、东吴人寿、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中意人寿等12家保险公司获批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业务,其中前11家公司均有相关产品获批销售。
 
  然而,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调查发现,最先获批的人保健康、阳光人寿和泰康养老各自的个人税优健康险保费收入仅为100余万元,最高的不超过200万元。
 
  保监会此前发布《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个人税优健康险采取万能险方式,包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两项责任,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可以“带病投保”,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购买个人税优健康险后,投保人可以享受每年2400元(每月200元)予以税前扣除的福利。
 
  如此“让利于民”的保险,缘何遇冷?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调查,或存在以下原因:一是产品适用面较窄,仅纳税人可以购买。由于个人税优健康险是专属产品,适用范围仅限于纳税人群,但这不便于单位集体投保,因为集体中可能存在非纳税人群(如收入低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者)。
 
  二是与现代企业医保社保之间的衔接需要一定时间。因为个人税优健康险一般针对团体展业的保险,如果企业出钱或加薪,可以增加投保率,但企业这样做则意味着成本增加和保障重叠,所以企业需要逐步改变自有医疗计划,使其变成相互补充的关系。
 
  三是个人投保纳税处理的便利性问题。目前,获批产品销售资格的保险公司多以团险形式开展业务,个人投保则需要面临一系列冗杂的税务问题,影响了个人投保的积极性。
 
  四是2400元的税优额度略偏低。虽然购买个人税优健康险后,投保人可以享受每年2400元予以税前扣除的福利,但这一额度并不高,尤其针对年龄大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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