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今年2岁3个月,刚入托10天即被传染手足口,由于未能及时发现,导致引起了肺炎、脑膜炎,现在上海市儿科医院住院。
我是上海市集体户籍(延安西路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老公是外地集体户籍,孩子出生3个月后我们即到我所在单位办理申报户口手续,但是至今不予批准,自私一点说,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在更好的地方生活、学习,所以我们打算买房后再给孩子申报上海市常驻户口。
在没有户口的情况下,我们没有办理住院基金和购买任何医疗保险,现在孩子身染重病,请教大家,我是否可以办理什么保险,或者如何是好呢?
在《上海少儿医保和住院基金详解》中看到有这么一段话:
2.哪些人员可“参照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
②符合上海市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父母一方是上海市户籍,目前尚未报入上海市户籍的学龄前婴幼儿。
实在不明白这个所谓的:参照参加是何意
在此请教各位哥哥姐姐给予我帮助,万分感谢!
②符合上海市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父母一方是上海市户籍,目前尚未报入上海市户籍的学龄前婴幼儿。
这条的意思是说,父亲或者母亲有一方是上海户口,宝宝本人不是上海户口的可以参保。
但是你根本没给宝宝报户口,等于他是个没有合法身份的人,这怎么参加。
目前为止,在医保上,上海市常驻户口和上海集体户口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是的,红十字少儿住院基金,除了新生儿,是只能在每年的九月参保的。而且,你宝宝户口没报,是不能参加居民保险的,不参加居民保险,就算参加了住院基金也是报不到的。最好是两个同时参加,至少要参加居民保险。
另外,宝宝没有报户口可以进托儿所??还是说其实宝宝现在先报了外地户口?
如果宝宝现在是外地户口,他居民保险是好参加的。你尽快。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