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如何参加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全市统筹。少年儿童城镇医疗保险管理实行“六统一”,即:参保范围和项目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管理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参加学生儿童城镇医疗保险能享受到多项待遇。那么,如何参加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呢?

  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全市统筹。少年儿童城镇医疗保险管理实行“六统一”,即:参保范围和项目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管理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参加学生儿童城镇医疗保险能享受到多项待遇。那么,如何参加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呢?

  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享受多项待遇

  “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享受到多项待遇。”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住院报销方面,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立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8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5000元以上部分,统一支付90%。

  在门诊大病报销方面,能报销的大病病种共53个。在意外伤害报销上,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用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另外,还能享受到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及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待遇。

  此外,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其住院医疗、门诊大病医疗、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7.2万元。自2013年12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范围内医疗费,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每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居民医保有了大额医疗补助金后,总的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37.2万元。

  如何参加青岛儿童城镇医疗保险

  根据《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中等以下学校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和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在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通过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参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集中收缴,六区的集中缴费期为每年10月1日~12月31日,四市的集中缴费期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保险年度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4年度少年儿童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50元,之前各年度为每年40元。

  本市城镇户籍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内可即时参保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先行垫付的医疗费在参保后可按规定报销;超过三个月参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对滞后参保、中断参保的相关规定是: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的,在以后年度参保时应当补缴历年应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参保缴费的,续保时须补缴中断期间应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滞后参保和中断参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转入本市的学生儿童,以落户、转学或借读日作为符合参保条件的起始时间,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规定待遇。

  参保时,需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独生子女证件等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保障中心(四市为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参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的参保人和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参保时持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相关链接:

  河北3周岁儿童如何办理儿童城镇医疗保险?

  问:我家孩子现在3周岁,请问这么大的儿童享受什么样的医疗保险政策,平时的普通门诊费用能否报销,住院费用能否报销,分别怎么报销,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可以到居住地居委会,给孩子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时需携带孩子的户口本及照片、家长身份证等材料。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孩子在定点医院的门诊部治疗时,医药费超过100元,可以报销医药费的50%。在石家庄市级医院住院治疗时,医药费超过600元,可以报销医药费60%;在省级医院住院治疗时,医药费超过900元,可以报销医药费50%。

  大连:学龄前儿童城镇医疗保险缴费9月开始年底结束

  学龄前儿童的家长请注意了:我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于9月1日起正式启动。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要在2013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预缴2014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如果错过这一缴费期,就要有三个月的医保等待期。因此,请家长持参保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办理缴费。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家有新生儿,则要在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到新生儿户籍所在区的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在经办完的第二天可以享受医保待遇。此后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预缴下一年度的医保费用。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保或已经参保中断缴费的,可在医疗保险年度内补缴当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但要经过三个月的医保等待期,也就是说要从缴费满3个月后的次月1日起,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