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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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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相对于重疾动辄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治疗费用,医保发挥的作用有限,适当的商业健康险就成为填补这一缺口的重要工具。那么,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包括哪些?
   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有哪些?健康保险因其自身的特殊性除开包含一般的人寿保险的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不可抗辩条款之外还有特殊的条款。这些特殊条款包括年龄、体检、观察期、等待期、免赔额以及给付限额条款。健康保险合同规定这些特殊条款是为了防止恶意骗保等情况发生。希财网小编整理。下面分别介绍。
 
  1、年龄
 
  不同年龄的人具有不同的健康状况,年龄过高或过低都存在较常人更高的健康方面的危险,因此年龄大小是保险人在决定是否承保时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健康保险的承保年龄多为3岁以上、60岁以下,个别情况下可以放宽到0~70岁。
 
  此外,人的性别也有很大关系。通常,女性的期望寿命要长于男性,健康状况也要好于男性,从而男性投保健康保险时的保险费率要较同龄女性高。
 
  2、体检
 
  它允许保险人指定医生对提出索赔的被保险人进行体格检查,目的是使保险人对索赔的有效性做出鉴定。体检条款适用于残疾收入补偿保险。
 
  3、观察期
 
  仅仅依据病历等有限资料很难判断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是否已经患有某种疾病,为了防止已有疾病的人带病投保、保证保险人的利益,保单中要规定一个观察期(大多是半年)。希财网小编整理。在此期间,被保险人因疾病支出医疗费或收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只有观察期满之后,保单才正式生效。
 
  也就是说,观察期内发作的疾病都假定为投保之前就已患有,保险人根据最大诚信原则可以拒绝承担责任。如果在观察期内因免责事由造成保险标的灭失的(如被保险人因病死亡),则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如果保险标的没有灭失的,则由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决定是否续保,也可以危险增加为由解除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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