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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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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长沙市不属于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下列人员都可以参保:(1)具有长沙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不含现役军人),在长沙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工作人员或在长沙购买房产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2)驻长高校在册学生。(3)驻长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册学生。(4)其他具有长沙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或具有本市准生证的新生儿。

  长沙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长沙市不属于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下列人员都可以参保:(1)具有长沙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不含现役军人),在长沙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工作人员或在长沙购买房产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2)驻长高校在册学生。(3)驻长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册学生。(4)其他具有长沙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或具有本市准生证的新生儿。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怎么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凭医保手册(大学生为医保卡,下同)、身份证(大学生另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所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局进行结算,不需参保人员办理其他手续。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外地的医疗费用有几种情况是可以报销的:

  一是投靠外地亲属的老人、儿童,到医保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是确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确定权限的定点医院(湘雅一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其中省肿瘤医院限肿瘤类疾病的转诊)开出转诊证明后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三是参保人员在外地探亲访友期间发生的急诊抢救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

  四是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未成年人及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待遇

  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长沙市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限额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计入最高支付额。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办理特殊门诊须知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有高血压Ⅲ期等29个病种的,可到指定医院申请取得《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手册》,凭手册看病的门诊费用,前26个病种可在支付限额内报销50%,后3个病种在支付限额内分医院级别按住院比例报销。

  特殊病种包括:肺结核(活动期)、克隆病、慢性活动性肝炎、风湿性心脏病、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硬化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及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肺心病、肾病综合症、帕金森氏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冠心病、癫痫、高血压病Ⅲ期、精神分裂症、中风后瘫痪康复治疗、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肝硬化、重症肌无力、恶性肿瘤术后康复、肝豆状核变性、小儿脑瘫、垂体瘤、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及免疫抑制门诊治疗。

  高校学生怎么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高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保,由学校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于每年8月31日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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