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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意外险放开60岁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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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有关老年人保障的话题备受关注。为应对日益提高的养老、医疗等需求,作为风险管理的保险服务业开始崭露头角。
   近日,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老年人的专属意外险有望在全国推广。未来,60岁以上老年人居家生活和外出旅游,哪怕是跳广场舞时发生意外,均可获得保险赔偿。

  意外险惠及60岁以上群体
 
  日前,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表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成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原则上不设年龄上限。
 
  从保险责任范围来看,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应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产品的具体责任范围及履约要求,由承保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共同约定。
 
  《意见》称,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的原则。
 
  具体的工作要求包括政策鼓励、社会支持、优化服务、规范运作、逐步推进五个方面,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统保的相关政策;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为退休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承保保险公司在服务期内根据保险实际执行情况,适时增加优惠条款,积极开展老年人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等公益活动等。

  老年意外险投保需求旺
 
  事实上,我国此前早有相关的鼓励政策出台。
 
  2013年,我国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2013年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老龄办通过招标确定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专门针对全市范围内在北京生活或工作的50-60周岁退休人员和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推出意外险。参保人员每年最低只需支付15元(最多投保4份),就可获得5万元的意外身故、伤残保障,以及5000元的意外医疗费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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