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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优型健康险管理办法征意见 或对利润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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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推动巨灾保险立法、养老险和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大病保险管理制度三项重大政策的落地,被视作保监会2015年的“三大件”。目前,税优型健康险管理办法征意见。

  5月6日,业内呼唤多年的健康险优惠政策终于获批,被视作促进健康险发展的重要刺激举措。

  仅仅一个月后的6月9日,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获悉,多家健康险相关机构已于上周收到中国保监会下发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已向监管机构提交相应的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下称“个人税优健康险”)的经营要求、产品、财务、业务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其中要求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要遵循“保障为主、合理定价、微利经营”的原则;同时需对该业务单独核算,单独统计其保费收入、赔付支出、经营管理费用、盈亏,并出具利润表、费用明细表等。

  在南京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看来,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亦可视作监管对健康险市场的一次“清肃整顿”。

  “过去寿险、财险机构一窝蜂地钻进来,健康险市场上的产品过于鱼龙混杂。但实际上这要求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承保质量、产品定价要有专门的管控与定价能力,绝非普通财险公司的风控、经营能力可以与之匹配的。”朱铭来对此毫不讳言。

  需要格外说明的是,此版仅为征求意见稿,收集业界意见后或有作出修改的可能。

  财务要求“单独核算”

  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达1587亿元,同比增长41%;但健康险在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仅为8%,远低于成熟市场30%-40%的水平;且人均保费仅116元。

  此番征求意见稿的下发,被视为健康险税收政策落地后的又一支强心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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