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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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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1月1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就医疗健康领域的商业保险改革作出详细部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发现,国务院明确表态将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供给,尤其是“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这意味着将给医师多点执业带来利好。

  国务院还表示,完善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支持政策,完善财政税收等支持政策。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

  医疗责任险提上日程

  国务院此次明确就 “医疗责任保险”发声,对于下一步的医师资源市场流动,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记者从相关公立医院获悉,由于财政投入相对不足,部分公立医院一度未曾给医生购买医疗责任险。发生医疗赔偿时,多数医院采取医院和科室分担制,科室承担费用大部分由责任医师埋单。这种情况下,很多医生对多点执业的医疗风险心存顾虑。

  此次,国务院表示将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供给,并提高医疗执业保险覆盖面。尤其是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促进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平等和谐医患关系。

  同时,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养老保障水平以及解决医疗职业伤害保障和损害赔偿问题。

  一名公立医院人士表示,就目前国内的情况看,就算财政支持足够,从市场的角度观察,参与其中的企业还面临经济回报的问题,这位公立医院人士对未来企业与医院之间的合作存有忧虑。

  记者在《意见》中发现,国务院层面明确表态将支持健康产业科技创新。促进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的创新发展,尤其是“在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支付比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建立医药高新技术和创新型健康服务企业的风险分散和保险保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化解投融资和技术创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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