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40岁,选择“康利人生”,一次性交费10万,保险期间5年。附加护理险10万,一次交保险费210元。
基本保险金额为10.66万元。
1、若保险期间(第三年)不幸因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可获得多少保险金赔付?
公共交通身故保险金31.98万元,合同终止。
按年度的分红,累积生息。
2、普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
按年度分红,累积生息。
3、疾病身故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
4、长期护理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观察期为180天,结束时被保险人未满6周岁的,则须持续至被保险人年满6周岁之日),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10万元,同时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丧失日常生活能力的,本公司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5、在保险期间平安无事,急需资金,可以保单贷款。
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保单贷款利率按投保人与本公司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
保单贷款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公司自身资金成本及风险管控能力确定,最高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2%”。
分红具有不确定性,按公司年度公布的收益率为准。不做预测性分析。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