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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附加住院津贴型医疗保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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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百年附加住院津贴型医疗保险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可续保至64周岁。交费频次为一年一交。合同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起算。

  百年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

  1.住院有津贴增加30天: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至本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合同到期日后的30日内的住院治疗,按本合同约定的每日住院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

  2.不设免赔期补贴可一年:

  在每一个保单年度内,无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治疗的,每次住院的给付保险金日数均以365日为限。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90日,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3.五年续保期保障可持续: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您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合同将延续有效。自您首次投保本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本合同的生效日起,每5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4.份数可自选贴心更实用:

  根据您的需要,可以在公司投保规则的范围内自行选择购买的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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