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在沈阳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缴纳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人员本人不缴费,并累计计算医保缴费年限。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如何缴纳?

  在沈阳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缴纳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人员本人不缴费,并累计计算医保缴费年限。

  2.失业人员参保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及个人账户划帐标准是什么?

  以沈阳市医疗保险执行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单位8%和个人2%的费率进行缴纳,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个人账户以沈阳市上年医疗保险执行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划账基数,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按2.8%的比例划账,45周岁以上按3.5%的比例划账。

  3.失业人员参保经办流程是什么?

  失业人员在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的同时,申请办理参加(接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手续,填写《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请表》,由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参加医疗保险的资格,并将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打印《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书》交由本人签字。

  4.失业保险为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的起止时间?

  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后,视为自失业登记之日是起参加医疗保险。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其医疗保险待遇自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失业保险部门不再发放医疗补助金。对于应缴期间已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重复缴费,按照失业人员应享受的期限向后顺延缴费。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按规定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5.失业人员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吗?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需同时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所需费用从失业人员个人账户中按年代扣代缴。

  6.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医疗保险关系怎样接续?

  在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同时相应终止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在停发失业保险金的次月1-15日及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以避免医疗保险关系中断影响就医。已经重新就业的,应由用人单位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续保手续;未就业的,可以自主选择接续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分别按规定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接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到社区申请办理,可按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7.接续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补缴怎样办理?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凡符合参保范围且未按规定期限参保的,在接续医疗保险时需要由本人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具体为:在本人随企业参加医疗保险或由失业保险中心统一缴纳医疗保险之前,如存在灵活就业期间空档,需由本人补缴相应医疗保险费;本人在单位中断其医疗保险缴费后,如存在灵活就业期间缴费空档,也需由本人补缴相应医疗保险费。

  8.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吗?

  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的,由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发放生育医疗补助津贴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