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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前景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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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之我国商业健康险十几年发展过程中与医疗机构的不断磨合,使其看到了与商业健康险合作的巨大利益。因此,商业健康保险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自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为代表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成立以来,关于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如何结合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摸索一直在稳步推进过程中。

  有关健康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最早源于美国,健康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效的资源利用来达到最大的健康效果。

  健康管理的理论内涵比较宽泛,其具体的实现形式也因此变得多种多样,从健康体检、健康评估、运动健身,到生活方式管理、慢病管理等都包括在内。健康保险之所以要将健康管理作为其专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为可以通过对医疗费用支出的控制方面稳定健康保险业务运行过程中的财务状况。首先,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对医疗网络或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审核不合理的费用支出,通过利益共享机制来制约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其次,通过健康管理来改善被保险人群体的健康状况,从而降低医疗费用支出。

  从专业健康保险市场的角度分析,广义的健康管理包括通过利益共享机制来制约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和通过改善被保险人群体的健康状况降低医疗费用支出;狭义的健康管理则仅仅是指通过改善被保险人群的健康状况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目前,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主要处于狭义健康管理阶段,随着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开展“湛江模式”,我国专业已经开始尝试从事广义的健康管理。

  由于我国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关注健康已经成为越来越多民众的共识。目前,以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为先导,涵盖医疗卫生、营养保健、健身休闲等健康服务功能的健康产业成为21世纪引导全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产业。据统计,目前全球股票市值中,健康产业相关股票的市值约占总市值的13%左右。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健康产业已经成为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美国的医疗服务、医药生产、健康管理等健康行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5%,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健康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也超过10%。在我国,健康产业仅占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4%~5%,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普遍超过15%,健康产业成为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健康管理在健康产业链中处于承上启下的过程,而保险业则在健康管理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美国和欧洲,有一些著名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不仅在保险业务收入上领先许多综合性寿险公司,而且,在健康管理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地位和话语权。

  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健康保险公司在与医疗机构的博弈过程中,仍处弱势地位,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尚未形成,健康保险公司构建自己控制的医疗服务网络体系还存在着制度障碍,而主流医疗服务机构的关注点仍在疾病治疗方面,还缺乏借助于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开展健康管理服务的需求。因此,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目前主要是通过与独立的第三方健康管理公司合作,以外包服务项目为主、自建服务项目为辅的方式,向客户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但是,由于国内健康管理服务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切实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加上国家对于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并无特许政策,导致我国的健康保险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很多障碍。同时,如何将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整合到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流程之中,也还没有成熟的模式。因此,健康保险和健康管理的结合形式比较粗放,健康管理主要还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作为相关医疗保险业务的展业服务的营销工具,对于医疗费用风险的控制作用尚不明显,而且难以核算健康管理服务所带来的收益。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目前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在健康管理领域发展的滞后与全社会公认的健康产业面临的巨大潜在市场形成的反差,正是表明健康保险进入健康管理市场的空间与机遇。如果我们能够抓住机遇,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调整经营策略,必将在“十二五”期间开创新的发展局面。国外发达国家健康管理市场的发展情况证明,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缺位的健康管理市场是不完善的,相应的健康产业链也是不完整的。因此,健康保险对于催化我国健康管理市场的完善作用及带动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机遇。

  健康保险市场

  需要政策和制度支持

  我国目前主要有两类健康保险:一类是由国家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也称社会医疗保险;另一类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健康保险。由于社会医疗保险定位于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且费用支付最高限额只有当地职工年均工资的4倍,即使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如果住院治疗重病及大病,超出的治疗费用仍然需要通过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途径予以解决。

  另外,随着医疗服务量的增加和高新技术、新设备的使用,高费用疾病发生率增加,人口的老龄化及大众健康意识的提高,医疗服务单位人力成本和管理费用上升,目前,我国的个人医疗费用正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大大超过同期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因此,健康保险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002年,国务院某研究机构在中国50个主要城市的保险调查显示,消费者对健康保险的需求明显偏高,超过76%的受访者表示将在未来3年内购买健康保险。

  2001年,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比2000年增长了261%,其中:个人健康保险主导了整个健康保险市场,约占2001年保费收入的73%。

  更有专家预测,2008年,中国健康保险市场潜力超过2000亿元,将主要体现在城镇职工群体的补充医疗保险需求,非城镇居民群体大额住院医疗保险需求和学生群体的医疗保险需求。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社科院课题组共同组织编写的《中国健康保险发展报告》披露:按照不同口径估计,2015年,健康保险潜在的市场需求在2520亿元到1.036万亿元之间,分别是2009年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的4.4倍和18倍。

  目前,我国健康保险市场处于低潮期,与健康保险有关的保险费收入在2010年接近700亿元,健康保险的保费一直占人身保险业务收入的8%左右。

  因此,健康保险的潜在市场需求与健康保险市场的现状存在严重反差,造成这种巨大反差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于健康保险这种无论在技术难度、还是管理难度都远比财产险和寿险更加复杂的保险领域,缺乏足够的认识,我们应该认真研究健康保险的内在发展规律,并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

  从国际经验看,在国家财力许可的条件下,对企业和个人购买健康保险应当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完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支出的税前列支政策;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保险费支出在一定额度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应当建立以公共长期护理保险为主导,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为补充的模式。

  由于老年人发病率相对较高,商业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相应较高,许多人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购买这种保险,或者由于投保人对商业长期护理保险需求量的波动可能会引起保费的大幅上涨,购买保险将会给投保人带来额外的经济压力。

  因此,政府应当通过颁布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关法案,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的市场运作,并且通过合理的行政力量推进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在目前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专业健康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在保证主业为健康保险的前提下,允许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适当经营其他寿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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