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什么是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答
★保障对象: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1周岁至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其中,对于连续投保的,被保险人年龄则最高可达到七十周岁)。
★保障期限:
一年,在这一年里如果发生保险事故,申请人应在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申请理赔。
★保障额度:
每份为21000元,包括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额度(具体保额配比是意外伤害2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1000元)。
★保险费:
每份为30元
★具体责任: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按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参加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人数)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确定的残疾等级,按本合同项下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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