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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2年4050社保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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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解决中老年失业人员的困难,国家推出了4050社保补贴政策。陕西省在2012年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以下是陕西省2012年4050社保补贴政策的具体规定。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截止2012年12月31日,满4050人员,即男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灵活就业后,及时申报就业,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保补贴。(申请社保补贴人员须是西安市城镇户籍,且档案在我中心托管一年以上)

  二、社保补贴的时限

  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对于符合往年补贴条件但未及时申请人员,按照往年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根据文件精神,我中心2012年度“4050”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有序展开。

  2012年10月24日——10月30日为发表及宣传阶段,集中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012年11月01日——11月13日(9个工作日)为续办阶段,集中受理2010首次享受人员的续办申请材料。

  2012年11月14日——11月23日(8个工作日)为续办阶段,集中受理2011年首次享受人员的续办申请材料。

  2012年11月26日——12月7日(10个工作日)为新办阶段,集中受理2012年度新增人员申请。

  2012年12月10日——12月20日(9个工作日)为特殊问题处理阶段,集中受理补办往年、首次享受离退休不足五年人员、2012年度退休人员的申请材料。

  全年申请受理工作12月20日结束,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限内到本人档案托管部门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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